征集水质微生物检测光电检测法团标起草

关于征集《水质微生物检测光电检测法》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标准引领海南食品及其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为了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质微生物检测光电检测法》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

(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技术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职责

(一)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三)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其行业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四)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六)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和截止时间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15家以内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本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征集时间截止到年8月26日18:00分。

四、参与原则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上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请按照附件要求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年08月26日18:00分前以电子邮件、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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