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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既有建筑改造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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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归口管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主持编制,北京清华同衡城市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安馨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志贺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道林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本标准获得“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既有居住建筑宜居改造及功能提升关键技术YFC项目支持。
目的和意义
截至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接近2.54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8.1%。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家庭和社会面临的老年人照护压力正在持续加重。近年来,基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体系发展目标,国家连续出台了各类相关政策,支持在社区层面发展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指为居家和在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设施。基于历史原因,目前城市中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多为既改类设施,系利用原有用房进行建筑功能转换或空间品质提升。由于受到原有用房条件的制约,在建筑改造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同时,由于现行标准重点针对新建养老项目而定,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别是既改类设施的